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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怎樣補辦

公司設立 閱讀(1.46W)
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怎樣補辦
律師解析:工商局補辦執照。
補辦營業執照需要攜帶材料1、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集團)登記證補(增、換)發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提交影印件,驗原件;
3、商事主體關於補照的決議或決定(如提交公司決定,需由法定代表人簽署,加蓋公章)(原件1份);
4、未遺失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5、刊登執照遺失並宣告作廢的公告報紙(原件1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宣告作廢,申請補領。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登出登記、撤銷變更登記決定,公司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公告營業執照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