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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取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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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取出來嗎?

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取出來嗎?

註冊資本是可以取出來使用的。不過,如需要取出公司的註冊資金,那必須是要等到公司註冊完成後,等銀行劃資了以後才能取出來的。

如果是公司在註冊完畢且拿到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後,公司賬戶裡的錢就可以由公司取出以便提供公司日常經營使用,可是這些錢是不能一次性提取的,一次提取會有抽逃註冊資金的嫌疑,會引起工商局,稅務局人員的注意,並且數量大了,還屬於刑事犯罪,抽逃註冊資金。

二、企業取出註冊資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驗資後將註冊資金的貨幣出資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將註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築物、廠房、機器裝置、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將註冊資金中貨幣出資的部分在企業成立後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後用其他非貨幣部分補賬;

4、用虛報利潤的方法,不擔或少擔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名義提走;

5、在利潤分配上,採用利潤“先後分配”的方法,來代替按出資比例分配,從而以先分利潤的名義達到抽逃註冊資金的目的;

6、通過對投資主體的反投資、捐贈、提供抵押擔保等形式來掩蓋其抽逃註冊資金的目的。

三、一般抽逃出資的構成要件如下:

1、行為主體

該行為的主體是公司出資者,即股東;

2、主觀方面

是看公司股東有無“抽逃出資”的故意,如果沒有正常的業務往來、借貸關係或其他依據,不支付任何代價而長期佔用股東出資不還的話,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資;

3、侵犯的客體

國家對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據《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4、客觀方面

表現為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驗資成立後又抽逃出資的行為,如果抽逃的數額巨大、造成的後果嚴重,就可能涉嫌構成抽逃註冊資本罪。

另外,在認定股東抽逃出資時還應綜合考慮如下因素:

(1)必須是股東侵佔了被投資企業的財產;

(2)股東侵佔被投資企業的資產是偷偷進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進行恰當的帳務處理;

(3)股東侵佔企業財產的目的是逃避對企業債務的擔保責任。

因此,公司的註冊資金是可以取出來,但是要注意的是要等公司註冊完成之後,並且不餓能夠一次性取出來,這樣會有抽資出逃的嫌疑,剛註冊的公司需要存入銀行驗資戶讓會計師事務所去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然後去做稅務登記手續,之後按照流程去申請取出註冊資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