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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怎麼登出

公司解散 閱讀(1.15W)

到國地稅所辦理國地稅的登出手續,然後拿著國地稅的登出單去工商辦理營業執照的登出手續,登出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賬問題。
一、清算
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登出程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等。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登出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在清算進行完以後,才能進行登出。
二、登記
公司登出過程需要分別去以下7個部門或機構辦理相應賬戶登出: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社保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社保賬號。
2、稅務局:核查是否有未繳清稅款或費用,然後登出公司的國、地稅。
3、報紙媒體:公司需自行登報公示,宣告公司即將登出。
4、工商局:辦理公司登出備案,登出營業執照。
5、開戶行:登出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賬戶。
6、質監局:到質監局登出公司的許可證例如生產許可證。
7、公安機關:登出公司印章的法律效應(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註冊公司怎麼登出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