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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後的債權怎樣轉讓

公司解散 閱讀(2.11W)
企業登出後的債權怎樣轉讓
律師解析:企業依法定程式進行登出,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為自動放棄。
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核准登出的。
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