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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和股東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

公司變更 閱讀(3.08W)

變更公司法人的具體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麼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填寫企業程式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程式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變更公司股東的具體流程:
1、開股東會,確定某股東退出,其它股東對其股份的處置方案,新的股東結構,並據此形成《股東會決議》;
2、修改公司章程,形成《公司章程變更決議》;
3、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4、到工商局申請變更登記,填寫《註冊變更申請表》,提交原營業執照正副本,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變更決議,驗資報告。
5、換髮營業執照,完成。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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