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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營業執照時間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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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營業執照時間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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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年檢營業執照時間具有規定

一、領取年檢報告書

參加年檢的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限內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年檢主管部門領取《年檢報告書》。目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檢報告書》有四種,適用於不同型別的企業。

1.《公司年檢報告書》。適用於依據《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封面為粉紅色。在封面上應填寫參檢名稱和營業執照的註冊號,並加蓋公司印章。

2.《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適用於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包括未按照《公司法》規範的公司。

3.《年檢報告書》。適用於一切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

4.《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年檢報告書》。適用於已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附說明

二、提交資料

(一)凡是填寫《公司年檢報告書》和《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的企業,應當報送如下材料:

1、《公司年檢報告書》或《企業法人年檢報告書》(一式兩份);

2、年度彙總資產負債表;

3、年度彙總損益表;

4、營業執照副本(一份);

5、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凡是填寫《年檢報告書》的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年檢報告書》(一式兩份);

2、營業執照副本(一份);

3、由所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法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凡是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年檢報告書》的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年檢報告書》(一式兩份);

2、年度;

3、年度損益表;

4、審計報告書(或稱查帳報告);

5、驗資報告(資金已到位且已提交過驗資報告的除外);

6、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營業執照副本(一份)。

三、稽核年檢材料

登記主管機關收到企業報送的年檢材料後,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認真稽核,發現如下問題,視情節輕重,依據《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處罰:

1、在規定的年檢時限內未申報年檢材料的,處以二萬元以下罰款,責令並限期補辦年檢手續。

2、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處以二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處以二萬元以下罰款,直到吊銷其營業執照。

3、在規定的時限內未申報年檢材料,在住所查無下落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4、確已歇業,但未按規定辦理登出登記的,責令限期辦理登出登記,逾期不辦理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5、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的,吊銷其營業執照。登記主管機關對應具備但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或有嚴重違法行為須停業整頓的企業法人,暫緩通過年檢,並依法進處理。待引起暫緩通過的因素消除後,再補辦年檢手續。對經過稽核通過年檢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其營業執照上加貼當年通過年度檢驗的標識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後年度檢驗欄中加蓋登記機關年度檢驗專用章。具體做法區分如下: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正本上加貼年度檢驗標識,並在其副本上加蓋年檢戳記。

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正本上加貼年度檢驗標識,並在其副本背面年度檢驗欄目中,填寫年檢年度、稽核日期並加蓋登記主管機關的年度檢驗專用章。《營業執照》,其正、副本上分別加貼年度檢驗標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其正、副本上分別加貼年度檢驗標識。

四、交納年檢費用。

發還營業執照企業通過年檢後,應當依法向登記主管機關繳納年度檢驗費。年檢費為50元人民幣。通過年檢的企業交納年度檢驗費後,登記主管機關將加貼年檢標識或加蓋年檢戳記的企業營業執照發還給企業。

所以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同時企業要嚴格遵守年檢營業執照時間,只有定期年檢企業才能繼續政策經營,否則可能會被責令罰款甚至被強行關閉,吊銷營業執照,企業將面對倒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