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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掛靠企業所得稅如何交

工商稅務 閱讀(1.01W)

應以建築公司為納稅人,對掛靠業務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計徵營業稅,管理費不宜重複計稅。所謂掛靠,即以人家的企業名稱和資質承攬工程,結算工程款時轉賬到人家單位賬戶,由被掛靠開票、申報、繳稅,並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被掛靠企業與掛靠人對建設工程本身不符合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往往給被掛靠企業帶來非常嚴重的損失,有時完全可以帶來毀滅性的後果,所收取的管理費可能遠遠不足以彌補所承擔的損失。

建築掛靠企業所得稅如何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