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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空殼公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1.23W)

注意空殼公司是否存在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註冊資本的情況,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雖然我國現在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但一些特殊行業會對註冊資本限額和實繳資本有限制;注意空殼公司是否存在債權債務糾紛,收購者應當盡最大可能的調查空殼公司是否存在隱形債務,否則收購後將產生一系列糾紛;注意空殼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門列為經營異常,是否照常進行年檢,是否履行零申報手續,是否存在真實的經營行為。收購空殼公司,一定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做好盡職調查,將收購風險降到最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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