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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

公司上市律師解答 閱讀(2.88W)
非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非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是什麼

你好,非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規定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舉行.根據我國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一般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東大會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開。
  年度股東大會可以討論《公司章程》規定的任何事項.在年度股東大會中,單獨持有或者合併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監事會可以提出臨時提案。
  股份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情況:董事會人數不足章程規定人數的2/3,未彌補虧損達股本總額1/3,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董事會認為必要,監事會提議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