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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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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屬於專屬管轄,民事訴訟糾紛管轄一般情況下適用“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為有利於查明案件事實,《民事訴訟法》規定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