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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許可證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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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許可證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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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怎麼申請


申請設辦醫療機構單位或個人向縣衛生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申請報告,並填寫《醫療執業登記註冊書》,應提交:

1、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影印件;

2、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3、醫療機構建築設計平面圖;

4、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5、普通裝置清單和藥品種類清單。 衛生局自受理申請日起四十五天內對申請材料進行稽核,派出人員到現場考察核定,由承辦人或經辦人提出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合格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合格用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單位或個人。 自受理申請日起四十五天內。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份收費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