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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工程承包合同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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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工程承包合同樣式

正規工程承包合同樣式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定作人承辦單位: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定作人機構地址: 傳真電話: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承攬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承攬方營業執照: 施工資質: 承攬方施工專案經理: 手機: 承攬方機構地址: 傳真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 開戶行: 帳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加工承攬下列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為加強雙方的相互配合,保證甲方XX生產樓裝飾工程順利竣工。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製做的g裝飾件及安裝工程標的額約為:XXX元。  第二條製作gc裝飾件規格、單價(單價款單位:平方米人民幣元)略。 注:以上每平方米gc裝飾件固定結算價,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稅費,gc裝飾件的總平方米及合同總金額以最後交工實際測量平方米為準。  第三條工程概況及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XXXXX局生產業務樓歐式外觀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XXXXX局生產業務樓施工現場;  3、承包範圍:gc裝飾件安裝,藝術修形、刮膩子、修磨、塗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c裝飾材料廠商:XXX);  5、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按乙方於XXX_年____月____日上午參加XXX組織的工程招標會上中標單價,竣工按中標單價及實際工程量決算。  第四條工程期限與保障責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為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章生效之日起計XXX天;  2、甲方要求變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內容所涉及的時間在原定工期外順延;  3、因現場停水、停電、運輸進場障礙或出現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  1、提供現場施工用水、電、堆放材料場地及施工人員食、宿臨時用房;  2、提供施工用雙排腳手架;  3、負責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  4、嚴格監督施工質量,組織工程驗收。  第六條乙方責任  1、負責安裝中所有有材料供應。施工主要材料必須有合格證明資料,如:材質單、合格證等;  2、認真組織施工,嚴格按《gc外裝飾工程施工驗收標準》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裝置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負責安裝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5、因乙方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應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工程付款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按下列方式辦理:本工程已經招標認價、原預算單價甲方不再審計。應甲方要求工程變更增減,其費用依據預算明細的單價計算工程量,據實計算彙總工程總價款;  2、乙方帶料進場開始施工____日內,甲方撥付工程總價XXX%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裝完成,驗收報告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再撥付工程總價XXX%;  4、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價XXX%,質保期XXX_年。質保金在XXX_年後無工程質量問題時,於XXX_年____月____日付清。  第八條施工及竣工驗收  1、安裝要符合歐式裝修風格,線條明暢、凹凸對正,尺寸標準及形位誤差應服從於實際藝術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變更施內容、範圍、應徵得乙方同意並辦理補充條款,並經甲、乙雙方現場代表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進入決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超過____日未予答覆時,乙方有權視為已驗收合格並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乙方服務承諾  1、乙方承諾為甲方製作的gc裝飾件保修兩年,使用壽命不少於XXX_年,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XXX_年內為甲方更換gc裝飾件,兩年內維修,超過兩年維修只收取材料費,維修保證XXX小時趕到現場;  2、乙方承諾對本單位安裝的gc裝飾件工程,進行終身維護;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c裝飾件損壞,乙方保證進行維修,但要收取材料費。  第十條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施工,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扣減合同價款外,甲方還應從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XXX‰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XXX元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XXX元違約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條件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工期順延,乙方按每日XXX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加罰違約金。  第十一條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XXX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XXX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