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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籤版大型施工合同樣式

工程施工合同 閱讀(2.4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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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採購合同(說明:如果乙方是一般納稅人,要求乙方提供營業執照、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3。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一般納稅人企業,以取 得進行抵扣的專用發票,降低當期應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 公平和誠信實用原則, 按照甲方採購管理辦法、採購工作細則及相關採購招標文 件,甲乙雙方就 專案 貨物的採購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採購貨物及總金額 1.1 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下列採購清單,向甲方交貨。 《 專案 貨物採購清單》名稱品牌型號產地單位數量單價 (元)合計(元)備註 總金額人民幣: ( 元)元注:“總金額”為合同約定總價,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書面要求變更採購數 量而相應增減。 1.2 採購清單報價為含稅價 (含關稅),報價中已經包括貨物生產前準備、生產、 包裝、運輸至甲方工地(包括海運費和空運費)、保護、裝卸、儲存、成品保護、 安裝所需輔材、除錯、各項實驗檢驗費、保險費、驗收費、勞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術指導支援、 使用培訓、 質保期服務以及與貨物有關的特殊要求等可能產生的 所有成本和費用。在合同執行期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上報價不論任何情況 均不予調整。 修訂: 採購清單報價為含稅價(含增值稅、關稅),報價中已經包括貨物生產前準備、 生產、包裝、運輸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運費)、保護、裝卸、儲存、成品保護、 安裝所需輔材、除錯、各項實驗檢驗費、保險費、驗收費、勞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術指導支援、 使用培訓、 質保期服務以及與貨物有關的特殊要求等可能產生的 所有成本和費用。在合同執行期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以上報價不論任何情況 均不予調整。 在採購清單報價總額(含增值稅)以外收取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 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 其他各種性質的費用,依據稅法規定,視為價外費用(含增值稅)。 (說明: 營改增以後, 需要在合同價款中註明是否包含增值稅。 鑑於採購過程中, 會發生各類價外費用, 有必要在此約定價外費用的定義,以及價外費用金額是否 包含增值稅, 因為價外費用金額涉及到增值稅納稅義務以及供應商開具發票的義 務。 如果採購專案涉及到增值稅混合銷售、 兼營行為, 從乙方的角度應進行分別核算, 否則可能從高適用稅率, 站在甲方的角度, 需要判斷是否對甲方有利。 必要時候, 將含增值稅的報價分開, 以適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需要考慮特定採購專案以修改本。  1.3 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貨物的規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變更,這些 變更將在原有的貨物要求之內(包括技術引數、功能、材質等),這些變更不構 成調整價格的理由,貨物的單價不予調整。 1.4 甲方有權按施工圖紙及專案現場實際需要,單方書面要求增減採購貨物量, 無論採購貨物量增或減,其單價以本合同採購清單為準,並按實際採購量結算。 1.5 採購清單數量為合同交貨總量,如需分批交貨,則每批交貨數量以甲方書面 通知為準。實際交貨數量以甲方實際收到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的交貨量為準, 並以此為依據結算合同價款。 1.6 貨物的詳細技術規格及引數按以下約定: 第二條 付款方式 2.1 甲方以匯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修訂: 甲方以匯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甲方委託 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 款的,需要提供委託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說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做到“三流一致”,也即“貨物、勞務及應稅服 務流”、“資金流”、“發票流”必須都是同一受票方。如果存在 第三方付款,則可 能出現資金流不一致的問題。因此,需要約定由 第三方付款的,需要提供委託協 議作為證據,以防止被認定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的發生。) 2.2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 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順延付款時間,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引起稅務 問題的,乙方應承擔向甲方賠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 關損失等。 修訂: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前, 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提供稅務 機關核發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供甲方查驗,以證明發票的真偽。否則,甲方 有權拒絕付款並順延付款時間。 因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開發 票引起稅務問題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開具發票,並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 及時向甲方開具可以抵扣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乙方 開具發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無法及時認證、抵扣發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 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必須確保發票票面資訊全部真實,相關 材料品目、 價款等內容與本合同相一致。因發票票面資訊有誤導致發票不能抵扣 稅款或者被認定為虛開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滯 納金、罰款及相關損失等。 乙方收取價外費用的,需依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要時,甲方需協助乙方提 供開票所需資料。 (說明:通常情形下,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身份的企業作為供應商,因此需要明 確乙方需要向甲方開具的發票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甲方進項稅額抵扣。 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後果非常嚴重,最高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因此在 合同條款中特別加入了虛開條款。如果乙方開具的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 開, 不僅要約定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必須明確不能免除其開具合法發票的義 務,因此在條款中約定了乙方重開發票的義務。 原則上,在甲方收到採購的貨物後,乙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 取得發票用於抵扣的時點對於甲方而言非常重要。如果 當期,甲方銷項稅額過多,需要及時取得的進項稅發票予以抵扣,因發票開具較 晚而沒有用於抵扣,則會造成當期稅負增加。後期抵扣時,造成留抵進項稅額過 多。因此,在條款中不僅約定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合法合規性,還約定了開 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及時性。 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具有真實性。所謂真實性,是指發票票面記載的要 素必須真實,比如收款方、付款方、貨物名稱、數量、單位、價款、增值稅額等 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