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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合同 閱讀(2.99W)
設計單位分包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設計分包合同可以備案嗎

可以。一般在安全監督備案之後做(因為需要安全監督備案的編號)。攜帶質量監督備案登記表,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企業執照及資質證書影印件各一份,去建委的質量監督科備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4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9號修改)第十條第二款“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