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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工程分包合同怎麼寫

工程分包合同 閱讀(2.11W)
安裝工程分包合同怎麼寫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水電安裝工程分包合同

發(總)包單位                                        (甲方)

承(分)包單位                                       (乙方)

根據            工程需要,按公司審批的工程分包計劃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將工程的      安裝    分部   水、電安裝    分項工程,分包給承(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保證甲方與業主所簽訂施工合同的履約,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和文明施工的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建築面積                                                

二、承包內容:

2.1 給排水套管、電線管、消防報警系統、安防、智慧化等預埋;給排水、橋架、電線、電纜、防雷接地、配電箱、燈具安裝;

2.2設計施工圖及相關技術資料上    水電安裝  分部分項的全部內容。

三、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3.1本合同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壹佰捌拾陸萬 元)(合同造價含6.11%的建安勞保費)。

3.2乙方採用    專業分包        方式承包。

3.3設計變更及其他費用的調整,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定的施工合同中相關條款執行。

四、工期:

4.1乙方應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及甲方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經雙方協商確定為  746 個日曆天, 2014 年 5 月 1 日至 2016 年 5 月  15  日止。

4.2乙方應嚴格按編制並報送甲方稽核認可的工期安排和控制進度施工,當工程情況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根據總工期要求通過協商及時調整進度計劃,進度計劃須經雙方簽字認可。乙方應嚴格按照調整後的進度計劃實施,甲方應提供適宜的作業面。

4.3如遇①設計變更;②業主未按合同撥付工程款;③由於業主提供的材料、裝置未按時進場等原因而影響施工進度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與業主辦理有關工期籤認手續(屬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應提供相關的資料,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如未取得業主、監理籤認工期,乙方必須按原經甲方稽核認可的工期執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應按總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的處罰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總價每天 罰款1000元 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誤則由甲方承擔總合同的罰款內容。

五、質量:

5.1按總合同的質量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所承擔的工程質量等級按照國家或企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達到  合格 標準等級。若達不到質量等級甲方對乙方的處罰金為 20000 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六、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名單:

甲方: 專案經理:      資質等級:  聯絡電話:

乙方:專案經理:        資質等級:  聯絡電話:

技術負責人:      職稱:  聯絡電話:

質檢員:          崗位證號:

安全員:          崗位證號:

材料員:          崗位證號:

施工員:          崗位證號:

預算員:          崗位證號:

七、甲、乙雙方責任:

7.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2經協商乙方進場後,甲方應有償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職工住房及相應的臨時設施。水、電費及其他費用的收取,雙方協商解決。

7.3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進行有關技術、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說明資料報送時間的要求以及罰款的依據和相關的現場管理規定,並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7.4甲方對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質量有權進行檢查,若達不到要求時可責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書時,應無條件執行,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及時對質量進行檢評,但最終的等級評定應以業主、監理、質監等部門驗收評定為準。

7.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作業提出整改意見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2  %的總包協調費。

7.7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供專案班子的機構名單、辦公場所、職工住房及相應的臨時設施需用計劃,並做好開工前的生產準備。

7.8乙方應根據分包工程的規模、技術、質量、工期等要求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並按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乙方應履行分包職責,做好各要素的質量記錄,工程完工後的一週內將有關完整竣工的資料一併提交甲方。

7.9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及半成品必須符合設計和現行規範標準的要求並承擔質量責任,所有的工程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及質保書,並按規定進行現場取樣,送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可用到工程上,並將檢驗結果報甲方備案,一切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對乙方進入現場材料進行抽檢,抽出不合格的材料,除清除出現場外,要按甲方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未經檢驗合格或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7.10乙方進場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且無高血壓等不能從事建築疾病,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上崗證。乙方進場後應嚴格按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及相關安全生產製度進行施工,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的管理。有義務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嚴格遵守甲方現場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到工完場清,隨做隨清,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材料,做好施工區及宿舍區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11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法令、規程、標準及強制性條文規定,完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擔事故全部經濟損失及政府部門相應處罰。

7.12對產品的保護,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義務和責任,在施工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對產品保護的有關規定,凡造成對方產品破壞的應按損壞產品價值2倍予以賠償。

7.13乙方必須按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將應交納的各種保險以及農民工意外傷害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14乙方應按時結算支付勞務費並及時發放到勞務人員手上,不得拖欠,如拖欠勞務費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7.1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和國家稅收政策,向甲方及時提供合法的財務核算資料。

7.16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以甲方名義向材料供應商出具欠款說明,因此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並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八、付款方式與結算:

8.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將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預算交甲方  15  日內審定認可後,作為支付款項的依據。乙方不得將工程價款挪做它用。如乙方委託甲方代付的材料、人工費用,應向甲方出具委託書、合同等相關證明。

8.2工程開工前  10  日內甲方預付不少於分包工程總價的  5  %備料款(按建設單位的撥付比例)。如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無預付款的按總合同執行。

8.3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總承包合同及有關協議中關於工程款支付的約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報送實完工作量報表,甲方收到乙方的進度報表後,應在一週核心實確認後簽字,並報業主、監理稽核,以業主或監理審定為準,業主支付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後3日內,扣除甲方管理費及代扣代交的稅費後根據現場施工進度和用款計劃支付給乙方,(如業主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不屬甲方責任),進度款支付達到分包工程總價的50%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備料款。

8.4工程款支付達總價的  90  %時不再付款,待工程竣工結算辦理完畢,根據業主支付尾款比例按結算總價    3  %扣除工程保脩金後,再行支付。

8.5施工中由於各種原因,突破原預算費用時,由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如補充預算、重大設計變更簽證等),並協助甲方及時取得業主的認可,作為增撥工程款的依據。

8.6工程結算辦法按甲方與業主簽訂合同的有關條款和現行的有關定額及規定執行,預、結算造價以甲方與業主認定的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最後審定數為準。乙方在工程完工後,應整理好有關質量技術資料交甲方備案並配合甲方做好交工的完善手續。

8.7乙方應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    5  日內提出結算,報送甲方,由甲方統一在工程竣工後提交業主審定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結算視同放棄結算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與業主辦理結算,其結果乙方必須認可。

8.8施工過程中按國家稅收法規和有關規定應交納的所有稅費,由甲方從分包工程款中代扣代交,並列入乙方施工成本。

8.9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費用應及時支付,如因此而發生的訴訟,法院查封甲方帳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依照法院判決書應付的款項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為支付。

九、爭議:

合同在履約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經過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保修期:

10.1保修期的計算應從工程交付業主之日起計算。

10.2具體保修內容及要求按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工程保修條款執行。

10.3在合同規定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甲方接到業主投訴,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48小時內進行維修處理,如乙方不按規定時間進場處理,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維修,費用從乙方的保脩金內按雙倍扣除,並不能免除乙方保修責任。

十一、合同附件:

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

十二、其他條款:

12.1如在約定時間內乙方未進場施工,則合同自動解除,不追究雙方責任。

12.2凡屬甲、乙雙方在以上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可在此條款中協商制定。

十三、合同的簽訂:

13.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執5份,乙方執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付清後自動失效。

發(總)包方(蓋章)

承(分)包方(蓋章)

單位名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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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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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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