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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面對疫情房租怎麼辦

房屋租賃 閱讀(1.03W)

企業面對疫情房租怎麼辦

一、企業面對疫情房租怎麼辦?

(一)對於租賃房屋的用途為用於生產經營,已有明確行政管控政策導致無法實現使用目的,則應當免除租金

此種情況是指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如根據政府的要求關停的網咖、KTV、酒吧、電影院、大賣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長假期造成無法開工的工廠導致工廠未能用於生產經營的。由於此時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無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續正常使用的租賃房屋,則承租人也當然無需支付相應的租金,同時出租人無需承擔無法提供適格租賃房屋的違約責任。

(二)承租人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但受疫情影響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

此種情況是在疫情期間,承租人一直佔有並使用著租賃物用於經營活動,因此免除租金是明顯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對生產經營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如因疫情給社會公眾造成的恐懼或政府限制人員外出導致商場人流明顯減少的,疫情導致物流、交通暢嚴重影響生產經營且導致承租人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承租人可據此為由要求減少部分租金。對此,法院亦可酌情減免部分租金。

(三)承租人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疫情並未導致其收益明顯減少的,不可請求減免租金

二、能否以疫情為由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了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注意《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賦予合同當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權的法定前提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事由的發生需要足夠嚴重到已經事實上影響合同的實際履行,並且導致合同目的前無法實現。因此,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儘管在法律上屬於不可抗力事件,但該事件的發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當事人自動免責,還需要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履行不能作為前提。

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當中要面臨很多問題,包括此次疫情期間,企業要處理勞動關係方面的問題,房租方面的問題,而不同的企業在交房租的問題上,政策都是不一樣的。但在這種不可抗力事件中,企業不能不經房東的同意就不交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