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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也是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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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也是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買房也是共同財產嗎?

具體要看情況,結婚前買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

1、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3、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

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共同財產一般如何分割

1、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情況是由雙方協議處理;

2、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而妻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 另- -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前買房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確定,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一般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情況是由雙方協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