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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起訴賣家需要多久

房產糾紛案例 閱讀(1.04W)
房產糾紛起訴賣家需要多久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產糾紛起訴後多久立案



    從起訴到立案時間:


    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手房糾紛訴訟程式同普通民事糾紛訴程式: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應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如果發生房產之間的問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因此,房產糾紛起訴後多久立案?只發把起訴書交了一般在七日之內就可以立案了,如果對於判決不服的話,只要有有力的證據話,是可以重新向法院上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