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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撤訴後能在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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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撤訴後能在起訴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哪些房產糾紛可以起訴解決

1、凡以房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典當、建築承包(包括勘察、設計、建築)以及合建、代理、居間、使用、轉讓、確權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且一般是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將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2、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範圍,不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舊房內應一併遷出的同住親屬佔住舊房)分得新房又無理佔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佔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因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單位之間因行政調撥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糾紛,不屬法院受理範圍,當事人應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因歷史原因由行政劃撥房屋使用權的,現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確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綜上所述,房產糾紛涉及到當事人的根本利益,為了更好的維權,仲裁或者訴訟的時候最好請一個律師。針對這類財產糾紛案件,上海地區的律師會根據房產的價值乘以一定比例收取律師費。另外,除了支付律師費外,原告起訴,法院受理後,還得現場繳納一筆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