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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二手房糾紛 閱讀(2.37W)

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將二手房上市交易,也就是說是在國家允許下,進行二手房的買賣、出售。二手房不同於新商品房,很多時候交易都會受到限制。其中,法律明確規定了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情況,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介紹一下吧。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為: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二)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三)鑑定為危房的房屋;

(四)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五)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

(六)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房屋;

(七)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八)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

(九)已經抵押,並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十)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十一)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二手房私下交易有哪些隱患

房屋是一種特殊商品,房屋買賣較之其他商品買賣有著很大的差異,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有著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交易過程較長等特殊性,一般情況下二手房交易都有產權過戶、房屋交割、房款交付等諸多手續和環節。因此,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存在隱患,交易引發許多矛盾和糾紛。

(一)產權糾紛。引發產權糾紛的因素很多,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與單位不能分割產權的房屋、已作抵押物的房屋,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離異後對產權判決不明的房屋等。由於是私下交易,買賣雙方缺乏對有關政策法規的瞭解,買方又不易掌握賣方的真實情況,極易造成產權不能過戶,交易中途夭折或雖然成交但由於賣方家庭出現矛盾,不得不再次變更的結果,買賣雙方甚至可能因此惹上官司。

(二)房款糾紛。私下交易由於買賣雙方的不瞭解和在先過戶還是先付款的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缺乏相互信任,賣方急著拿錢,買方急著要房,由此常常會發生定金或房款付了,卻得不到房屋的情況。

(三)物業糾紛二手房的買賣完成產權過戶後,並不意味著全部交易的結束,還有諸如賣方戶口遷出,物業管理費結算,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的結算等。私下交易者由於缺乏經驗而造成經濟損失和引發糾紛

近年來,二手房市場是比較火熱的,主要還是因為二手房的價格稍微要低一些,同時自己也不用再費多大的精力去裝修,簡單的弄一下就可以入住了。不過,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最要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規定的哪些二手房不能上市交易,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