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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暫住證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07W)
辦暫住證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律師解析:現在已經沒有了暫住證,而是由居住證來代替暫住證。
一、辦理居住證流程是:
1、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
2、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相關條件。
3、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4、申辦人攜帶有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者有關居住證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予以辦理。
5、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製作發放居住證。
二、根據不同情況,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地產權證;
2、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3、集體宿舍證明;
4、寄宿證明;
5、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