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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父親房屋過戶給兒子怎麼辦理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28K)
福州父親房屋過戶給兒子怎麼辦理
律師解析:福州父親房屋過戶給兒子的辦理需要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親簽字(共有房產需要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