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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可以二次轉租嗎?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4W)
租房子可以二次轉租嗎?

一、租房子可以二次轉租嗎?

可以,房屋可以轉租,但是要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擅自轉租有什麼後果?

發生自行轉租時,出租人可能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由於次承租人與出租人並無直接的租賃關係,次承租人自然無權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至於次承租人是否可向承租人提出請求,則應視次承租人是否為善意而定。次承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而仍與之訂立轉租合同的,應無權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只有在次承租人不知或不應當知道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即誤信承租人的轉租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才應對次承租人負違約責任。並且,自次承租人一旦知道轉租為非同意的轉租時起,即應賦予承租人的轉租合同解除權。

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受到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僅僅要遵守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約定,還要遵守法律法規關於租賃關係的約定,如果是承租人想要轉租的,此時要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此時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