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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異地貸款抵押擔保

住房公積金 閱讀(1.99W)

一、公積金異地貸款

公積金異地貸款抵押擔保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是繼央行和銀監會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鬆綁房貸之後,三部門於2014年10月發文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並於2015年9月15日釋出《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物件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二、住建部關於公積金異地貸款規定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諮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稽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資訊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稽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農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三、公積金貸款抵押擔保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時,在提供所購住房做財產抵押的同時,還應向管理中心提供第三方對該筆貸款做全程擔保。

第三方擔保人應該滿足以下條件,工作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工作穩定且月收入大於借款人月還款額的2倍;擔保期限為貸款年限且到期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條件。

如果不能提供擔保人,也可以使用財產抵押的方式,但是抵押物的價值應該大於或者等於貸款金額,抵押人可以是貸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以第三人財產作為抵押物的,應徵得第三人書面同意並辦理公證。

上文就是公積金異地貸款抵押擔保相關內容,總而言之,公積金是可以進行異地辦理住房貸款的,只是要提供擔保人,擔保人必須在本地工作,工作穩定,而且其收入要是每月要還款的兩倍,當然最重要的就是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淮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