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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

房產證 閱讀(2.21W)

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

在按揭貸款購房的時候,因為涉及到向銀行申請貸款,而銀行方面也會對申請人的條件作出審查,程式上面比較複雜,自然也就會耽誤時間。所以辦理房產證的時間就會比全款購房的時間長,那究竟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

小編了解,大多數銀行會在房產證下發後,由銀行持該房產證到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並且在房產證內頁的《設定他項權利》一欄中蓋抵押登記章之後將房產證原件發還給貸款人。

不過,有些銀行是主動發還產權證的、有些銀行是應貸款人申請發還。待貸款還清之後取消抵押登記。也有些銀行依舊採用留存產權證原件直至貸款還清發還的方法。具體還看合同上市怎麼寫的,按照合同約定來走。

房產證到手的時間,通常來說,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你購買的是期房,應當在房屋交付後三個月內辦證;如果購買的現房或者二手房,應當在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辦證。

二、開發商逾期不辦房產證如何處理?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因此,房屋買受人是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法定義務人。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還規定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從而明確了開發商對買受人申請辦理產權證負有的是協助義務。因此,房屋買受人是申辦房產證的法定義務人,開發商負有協助的義務。

所以說,辦理房產證並不是開發商的必然義務,法律規定開發商在辦理房產證時承擔的是協助義務。但是,如果購房合同約定,由開發商代為辦理房產證,那麼開發商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房產證。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的話則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那麼,在購房合約約定由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情況下,開發商逾期不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具體包括哪些呢?

1、賠償損失

開發商不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為購房者辦理房產證的話,會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因此法律規定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的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怎麼賠償,稍後再就您解答。

2、解除購房合同

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麼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且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不管是購買怎樣的房子,只要本身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那即使是通過按揭貸款的方式來進行購買,最終都是可以拿到房產證的。但因為按揭貸款程式要複雜一些,而一般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時間也要久一些。具體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什麼時候下來,這還需要結合不同的情況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