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文書>賠償訴訟>

人民法院共同賠償決定書供人民檢察院辦理共同賠償案件時用

賠償訴訟 閱讀(1.98W)
人民法院共同賠償決定書供人民檢察院辦理共同賠償案件時用
   (××××)×檢法賠字第××號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住址或所在地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於××××年××月××日以……(申請共同賠償案由)為由,向本院和×××人民法院……(申請共同賠償的具體要求)。


  經本院和××××人民法院查明:……(敘述應予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事實,以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和×××人民法院認為,……(決定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寫明決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決定賠償的,表述為:
  賠償……(賠償請求人姓或名稱職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第二,決定不予賠償的,表述為:
  對……(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的申請不予賠償。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人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
  (印章)         (印章)
律師365

  ××××年××月××日
最新推薦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