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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委託委託公證書

公證文書 閱讀(7.12K)
二手房買賣委託委託公證書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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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過戶委託公證書

前妻委託你將產權過戶給你,這種情形為“自己委託”。 自己委託屬於無效委託,即使去申請,公證處也不會受理。建議由你前妻親往(親自前往!!!)公證處辦理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產權轉讓過戶手續的委託書公證, 該第三方可以是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鑑於委託辦理產權轉出甚為重要,有兩點貼士請注意:1、委託可靠的第三方作為被委託人;2、二手房過戶委託公證書寫明僅委託辦理將該房屋產權轉讓予你(而不是其他人)。如上,有其他問題,歡迎追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