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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一、原告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訴訟中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在訴訟過程中,只要公民符合以下幾種情形,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均可申請法律援助: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二、法律援助申請人應向法律援助中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如暫住證);

2.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如救濟證、政府有關部門或所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困難狀況證明、職工下崗證、待業證等;

3.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如財產所有權證、親屬關係證明、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材料等;

4.法律援助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或代為申請的還應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及代理人的基本情況的材料。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只要訴訟當事人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都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所以說,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不過,法律援助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除了經濟困難之外,聾啞人或未成年人被告或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如果沒有委託代理人,均可以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