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國打一場民事訴訟律師多少錢?
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2)法律文書案件
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
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
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
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二、律師民商事案件收費標準是什麼?
(1)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務費;
(2)爭議標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務費;
(3)爭議標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務費;
(4)爭議標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務費;
(5)爭議標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務費;
(6)爭議標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服務費。
注:以上是不同案件律師費用收取標準,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託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發生訴訟糾紛請不請律師可以根據自己自身情況來定,有勝訴需求的可以進行聘請專業律師。律師代理可以分為三種類型,有一般代理、風險代理、半風險代理。一般會根據相應的百分比來進行徵收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