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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撫養費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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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撫養費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子女的撫養費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夫妻結婚後,時不時的就吵架鬧矛盾,最後雙方選擇了離婚,離婚後孩子跟著母親生活,父親就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有一些父母在離婚後一直拖著不支付撫養費,子女的撫養費能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離婚後,如果父母一方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三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六十一條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夫妻是協商離婚的,女方不按協議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時,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女方,如果是訴訟離婚,到期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注意的一點,協商離婚,去法院起訴是不能直接申請撫養費強制執行的,只有法院受理了,依法判決逾期不履行的,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父母可能給不了孩子一個幸福的家庭,最起碼應該支付撫養費用,保障孩子健康成長。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疑問,您可以聯絡專業離婚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