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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家庭暴力怎麼辦?

法律常識 閱讀(1.97W)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的丈夫都有家庭暴力的現象,尤其是在事業上遭遇到不順心的事情,不敢頂撞上司,回到家就把妻子當成出氣筒來使用家庭暴力。那丈夫有家庭暴力怎麼辦呢?怎麼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呢?

丈夫有家庭暴力怎麼辦?

丈夫有家庭暴力怎麼辦

生活中,家暴是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那麼一旦丈夫有家庭暴力該怎麼辦呢?

1、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並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麼你就要決定是否要解除婚姻關係了,如果長期被家暴,對方毫無悔改的意思,如果繼續在一起,您的人身安全就受到威脅,所以,如果對方溝通無效的話,您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申請解除婚姻關係。

2、如果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儘快到公安機關報案,併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傷情鑑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相關責任,不能認為是家庭事象徵性處理就行了。

3、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後,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家庭暴力證據收集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後,及時、全面地收集、儲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的詢問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三、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也就是說,如果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法院是應該准予離婚的,這就要求受害的一方要有充分的法律意識,在遭受暴力時學會保護自己,並且蒐集家暴證據。

那麼法院怎樣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呢?離婚律師認為婚姻家庭中的暴力應在情節和程度上有限制,夫妻之間吵架打一巴掌、踢一腳這個不能完全被認定為家庭暴力,所以對因家庭暴力離婚的案件,對家庭暴力有必要限定一定的範圍。家庭暴力必須是長時間的,有連續性的,在遭受家庭暴力時要及時報警,警察的筆錄可以作為長期家暴的證據,另外醫院傷情鑑定,對方保證書,家暴照片等都是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蒐集了這些證據對法院家暴的認定是非常有用的。綜上所述,如果確實存在家庭暴力又蒐集了以上證據那麼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以上就是離婚律師對於丈夫有家庭暴力怎麼辦的解答。面對丈夫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妻子在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而不是選擇逃避。一味的退讓只會讓對方更加的肆無忌憚,若如果您有相關糾紛,您可以及時諮詢深圳離婚律師,幫助您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