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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一年只賠償一次嗎

法律 閱讀(3.06W)
交強險一年只賠償一次嗎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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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一年交強險還賠償嗎


根據現行民法第136條的相關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相關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我國法律目前未對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險公司請求交強險賠償的訴訟時效規定,所以對受害人行使該項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該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也就是說,時效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