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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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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續交
交強險過期續交需要什麼手續呢?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第十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