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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原告律師代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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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原告律師代理詞
律師代理詞對法院的判決能起多大的作用
  任何判決以證據為基礎,從這個意義上看,代理詞不是證據,對判決不起作用。  一、就代理詞本身而言,有好的,有不好的。  二、就代理詞的法律地位而言,這只是代表律師的觀點。  律師的代理詞不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沒有法律效力,一般情況下不能扭轉乾坤。因為它要說的一切都離不開證據,如果你在舉證期限內沒有拿出能夠扭轉乾坤的證據,代理詞就等於是無本之木,沒有任何說服力。打官司看證據,當然,好的律師會把證據和法律有機地結合起來,拿出具有較高法律水準的代理意見,從而得到法庭的首肯。  三、辯護詞、代理詞,法官到底看不看?  以前,不少律師的文書水平較低,有些法官的確不看律師的代理詞、辯護詞,更別說採納律師的意見了。這是事實。  現在,一份好的辯護詞、代理詞對案件處理結果,還是有相當大的影響的,法官也會認真地看。就勝訴案件而言,辯護詞、代理詞的重要作用不容置疑。為什麼法官會認真地看一些律師所寫的文書,並對其辯護觀點予以大量採納?原因在於,律師文書是律師法學功底、文字水平、實務經驗、訴訟技巧的濃縮和載體。在律師文書中,律師的水平如清澈見底的河水,一覽無餘,一見高低。代理詞,只要堅持有理由的話才說,無理由不亂說的原則,書寫每一篇辯護詞、代理詞都字斟句酌,力圖每一篇辯護詞、代理詞都具備法理性、邏輯性、鑑賞性、鼓動性。這樣的代理詞,還是能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