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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書面檢查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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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書面檢查範文
深圳違法違規停車如何處罰

各地關於違反交通法律法規,不當停車的處罰規定不一。目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進一步 加強機動車道路停放、臨時停放管理的通告》已公佈實施,本文整理了法律條文,為您提供關於深圳違法違規停車如何處罰的參考。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進一步 加強機動車道路停放、臨時停放管理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加強違法停車的管理,確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決定對我市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放,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法停車”)實施從嚴處罰,現通告如下:


一、在城市道路上因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擁堵的,罰款1000元。


二、在下列道路違法停車的,罰款500元。


(一)、濱海大道、濱河路、沿河路、春風高架橋、愛國高架橋、北環大道、香蜜湖路、泥崗路、布心路、皇崗路、南海大道、月亮灣大道、西部通道、深南路、深南大道、筍崗路、布吉路、文錦路、紅嶺路、新洲路、僑城東路、望海路、東濱路、桃園路、桂廟路、沙河西路、深鹽路、環梅路全路段;


(二)、立交橋上(含匝道)、交叉路口(含導向車道為起點)、人行道上;


(三)、小區出入口、人行橫道、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


(四)、交警部門已經發布臨時交通限制通告並採取管制措施的路段。


三、除上述一、二所列情形外,在其他路段違法停車的,罰款200元。


四、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五、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扣車場停放。


本通告有效期自2014年4月27日至2014年10月26日止。


2014年4月24日


律師365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幫助您瞭解關於深圳違法違規停車如何處罰的法律知識,歡迎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