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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死亡人在結婚是否構成重婚

法律 閱讀(2.97W)
被宣告死亡人在結婚是否構成重婚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事實婚姻後結婚登記是否構成重婚

1、不屬於保險責任

被投保的人員發生意外,如果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保險公司肯定會拒賠的,比如職業病等等。企業在給員工購買團體意外險時,最好把保險責任相關條款瞭解清楚。

2、不如實告知和申報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可以直接拒絕甚至可以不退還保費。比如,企業隱瞞保險公司,為非企業員工投保了團體意外保險,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3、故意至被保險人傷殘死亡

團體意外保險的受益人是員工或者員工的家人,不排除會有騙保的行為,如果是這種做法,不但保險金拿不到,還會接受法律的嚴厲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