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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買斷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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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買斷醫療保險
斷繳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斷繳分為兩種情形:


1、斷繳時間未超過3個月(含3個月)


在這種情況下,想要繼續繳納,就必須補繳!繳納的費用是按照參保人當期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為基數補繳後,中斷繳費期間才可和正常繳費的參保人一樣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斷繳時間超過3個月


在這種情況下,可由參保人自願選擇是否補繳。這裡需要說明一點:不管是補繳還是不補繳,斷繳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不給予支付。


3、參保人選擇補繳


補繳費用按照社保機構規定的保費進行補繳繳納,斷繳期間前後,醫療保險將視為連續參保!


4、參保人選擇不補繳


在這種情況下,參保人之前繳納的醫療保險將中斷,之前繳納的醫療保險將不再連續,繳納時間將重新計算!


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開始,將有3個月的緩衝期,一旦超過這個期間,再交便要重新計算繳費年限;即使沒有超過3個月緩衝期,但是一般來說,醫療保險可以中斷3次,否則也要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醫療保險中斷時間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在斷繳期間,醫保卡個人賬戶中的錢只能用於購藥,不可用於其他方面(比如門診);醫療保險的斷繳,只有補繳,醫保報銷待遇才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