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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記已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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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記已抵押
已抵押的房產如何購買

買賣已抵押房地產的,出賣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並就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同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抵押的事實。根據我國《物權法》第 191 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注意物權法對擔保法及其解釋的修正,依據該條規定,抵押人除非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或受讓人代債務人清償,否則抵押期間,不論成立的抵押權是否登記,債務人均不得轉讓抵押財產,抵押權對受讓人有對抗的效力。


根據目前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各大銀行的實踐操作來看:一是做轉按揭,將上家未還之貸款轉入下家貸款銀行,該業務經常受央行政策影響;二是由下家支付給上家首付款,上家還清貸款,辦理抵押注銷後再行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