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證費收取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計價費[1998]814號檔案,一般商品房公證費標準如下:
屬於商品房轉讓或買賣,按下列標準收取:
1、標的額,房屋價值在500000元以下,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 房屋價值在500001元至5000000元,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25%;
3、 房屋價值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2%;
4、 房屋價值在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15%;
5、 房屋價值在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1%;
6、 房屋價值在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05%;
7、 房屋價值在100000001元以上,公證費收取比例為0.01%。
8、屬於購房公證,證明產權,公證費用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