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授權委託公證的辦理流程

法律 閱讀(1.19W)
授權委託公證的辦理流程
授權委託公證的辦理流程
1、申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受理。符合公證申請條件的,公證處進行受理。
3、審查。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
4、出證。經審查符合《公證法》、《公證程式規則》規定的申請事項,公證機構自受理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5、簽收回執。公證書出具後,可以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證機構領取,也可以應當事人的要求由公證機構傳送。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證書應當在回執上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