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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與扶養費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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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與扶養費區別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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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費用標準什麼


父母離婚時,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給付數額,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即收入及財產情況)。  對於子女撫養費用數額的確定,雙方可根據以上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意見》第7條第2款規定即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上海、深圳、北京這些城市,具體數額原則上掌握在每月800元—2000元幅度內。

(2)對高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每月3000元。

(3)對低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幅度的,如有較多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無收入的,按照《意見》第9條的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需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這種觀點不完全正確。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單純地僅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作為父母,如果我們生了小孩,就必須要承擔此這份責任。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人。虎毒不食子,親生媽媽連孩子的撫養費都不給,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媽媽,也是違法法律的。老公前妻不付撫養費怎麼辦?我們可以要求強制執行,如果不服,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