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運城市計程車資格證

法律 閱讀(1.65W)
運城市計程車資格證
運城市計程車資格證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促進行業健康、穩定、和諧發展,把運城建設成山西向東向西發展的橋頭堡和大通道,對城市出租汽車公司引入竟爭機制,優勝劣汰,實行經營管理動態考核,根據相關限定,結合我市事實上,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本細則限定的出租汽車公司及自行車和行駛員考核管理工作,由城市客運汽車管理組織組織實施,適用愛人為運城市出租汽車公司及自行車和行駛員。運城市各縣(市、區)出租汽車公司及自行車和行駛員的考核管理工作,依照本細則實施。
第二條:出租汽車公司考核總分為500分,其中公司經營管理150分,自行車150分,行駛員考核200分。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第三條:在考核年度中,根據工作需要,城市客運管理組織可臨時增加考核內容和考核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