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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部分駁回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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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部分駁回該怎麼辦
商標申請部分駁回該怎麼辦
1.商標部分駁回,可以選擇不進行分割,直接申請複審;也可以主動申請分割,將過審部分分割成另一件新商標繼續商標註冊程式,同時對駁回部分申請複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局對一件商標註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後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註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後,應當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