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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土地使用年限以及稅費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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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土地使用年限以及稅費是怎麼規定的
商鋪土地使用年限以及稅費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商鋪作為商業用地的一種,其最高使用年限為40年。
商鋪土地使用費用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