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繼承

法律 閱讀(2.37W)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是否可以繼承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是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另外,根據繼承法第七條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所以如果有贍養能力而不盡贍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有更嚴重的情節的,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