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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處理交通違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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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市處理交通違章罰款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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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罰款如何處理

可以先去車管所或交警大隊查詢一下有無違章,即使有違章也可以等車該年審時再交。交警現場給駕駛人開的罰單15日後不繳納會有滯納金,電子眼拍到的違章記錄或駕駛人不在現場貼在車上的罰單都沒有滯納金。可以抽空去處理,也可在審車前處理了就行。

違章處理流程如下:

1、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

2、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

3、處罰決定書一旦列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4、打單交完罰款後,把票據保留好,過幾天再網上查詢違法資訊,要是違法資訊沒有了,票據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網上還有違法資訊沒消掉,那就拿著交款單子到交警隊的法制科說明情況,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後,當事人的違法資訊將直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