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校園暴力的行政救濟

法律 閱讀(1.55W)
校園暴力的行政救濟

學校的侵權責任是在校學生人身侵權事故爭論的焦點。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係是教育管理關係,而非監護關係。要解決學校侵權責任問題,我們必須將落腳點落到歸責原則上來,針對不同型別的校園侵權事故應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兩種,一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受到侵權,二是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收到侵權的情況。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對行政檔案不服的救濟問題

你所說的“檔案規定”在法律上稱之為規範性行為,也就是說在一定範圍內都適用的行為,沒有直接針對哪一個具體的人。如果你所在的單位依據該檔案針對你本人做出了決定——法律上稱之為具體行政行為——而該決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在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中可以提出對那個“檔案規定”進行審查,在你的權益沒有受到具體行為的侵害之前,你單獨對那個檔案規定不能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但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你的意見和建議,請求他們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