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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以後有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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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以後有撤銷權
民法典中合同詐騙多久以後有撤銷權
1、民法典規定,合同通過欺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發現合同欺詐後,可以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撤銷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