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高速路上危險駕駛刑罰

法律 閱讀(1.8W)
高速路上危險駕駛刑罰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關於在高速路上駕駛

你可以上高速公路,開開心心開車回家過年。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只有在2013年1月1日申請或增駕取得駕駛證的,才執行公安部123號令有關“實習期一年”的管理規定。對於之前已取得駕駛證,到2013年1月1日後實習期未結束的,仍執行原實習期管理規定。也就是說,這一規定只對今年1月1日起拿駕照的駕駛員有效,而在這之前的駕駛員都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