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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否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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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是否更改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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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更改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約束力。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一經雙方合意,沒有正當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可擅自變更。

離婚協議書是在監誓人的監誓下,雙方簽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備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隨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協議,只有兩種辦法:

1、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

2、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對於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也是可以進行更改。